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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法院赴内蒙古兄弟法院参观学习“枫桥经验”,按下“多元化调解工作”启动键

来源:民生与法 作者:刘海平 胡彦青  发布时间:2020-07-11
摘要:7月6日,陕西省府谷县法院孤山法庭庭长郝振荣一行五人,前往内蒙古临河区法院对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及多元解纷机制工作考察交流

 76日,陕西省府谷县法院孤山法庭庭长郝振荣一行五人,前往内蒙古临河区法院对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及多元解纷机制工作考察交流,学习借鉴创建枫桥法庭经验,临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张立明及相关人员陪同考察和座谈。



 

 郝振荣庭长一行首先参观了临河区法院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庭,该院通过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合作,将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庭设立在交警队,并组织专业化审判团队,邀请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提供一站式服务,每年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案件近1000余件,判决800多件。考察组一行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对临河区交通事故“三调一审”的处理工作机制、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审判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均有了新的认知与看法。
 



 

 考察组一行还来到以法院为主导的临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对社会治理服务网络进行了深入了解,参观了调解特色办公场所,观看了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专题片。该指挥中心整合综治、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职能,融入综治网、公安网、卫健网、法院网、政务网、调解网,配套了速裁审判法庭、仲裁庭、听证室、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指挥中心的创建将合理合法诉求全部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规范和化解,形成了多元共治、信息共享、司法支撑,点对点、面对面服务,一揽子解决群众诉求的综合治理模式,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头跑的问题。
 



 

 

 参观学习结束后,学习考察组表示,临河区人民法院在矛盾调解共治共享运行模式、化解矛盾专业化理念、纠纷处理多元化创新方法均走在前列,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并表示要以此次参观学习为契机,加强与临河法院的沟通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通过“走出去”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总结调解经验,发挥调解在多元化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为我院创建“枫桥式法庭”和推进专业化审判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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