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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法院对苏某某等8人涉恶案件宣判

来源:民生在线 作者:王娜 苏二飞  发布时间:2020-09-09
摘要:9月8日上午,府谷县人民法院对苏某某等8名被告人恶势力团伙案公开开庭宣判
9月8日上午,府谷县人民法院对苏某某等8名被告人恶势力团伙案公开开庭宣判,以被告人苏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七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苏某某为要回其姑母和姑父的债务,先后纠集被告人李某、王某某、杜某某、岳某某、孙某、许某、葛某某等人以言语威胁、恐吓、殴打、缠闹、聚众造势等方式追索债务。该恶势力团伙对欠款人实施非法拘禁,先后将张某某、李某某、韩某某、杨某某、刘某某、赵某某、王某等人控制到府谷县河滨苑小区的房间或宾馆、酒店内,逼迫欠款人还钱或者签署还款协议,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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