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工具,被誉为执法行为的“第三只眼”。然而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佩戴记录仪却不规范使用甚至不佩戴的情况。这看似是操作细节的疏漏,实则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隐患,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生态环境执法中,面对复杂现场、专业认定甚至当事人质疑等情形,清晰完整的影音记录是还原事实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它能够客观、确凿地证明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行为的规范性以及处置的适当性,有效避免出现“各执一词”的困境,为执法结论提供坚实支撑。一旦发生执法争议或遭遇投诉举报,规范使用记录仪所保存的证据,是执法人员自证清白、厘清责任的最有效依据。它既能有效应对不实指控,也能减少因记忆偏差或表述不清导致的误解,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构筑坚实的防护屏障。 全过程记录不仅是对执法透明度的要求,更是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执法规范性提升的重要机制。通过定期复盘执法记录,能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优化流程,从而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专业素养和执法效能。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主动开启记录仪,意味着执法者自觉将执法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坦然接受监督。这种主动公开的姿态,有助于增进公众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持续加强教育引导,让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规范使用记录仪,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