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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执”说∣执行干警“不离不弃” 多年案件终执结

来源:民生在线 作者:郭岐川 刘永平  发布时间:2023-08-01
摘要:近日,神木市法院恢复一起8年前的“终本”案件
  “法官,是不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我的案子就没人管了?被执行人就能逍遥法外了?”关于“终本”案件,经常有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发出这样的疑问。近日,神木市法院恢复一起8年前的“终本”案件,用事实回答了这一个法律问题。
 
  2014年,因刘某乙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人刘某甲向神木市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刘某乙向刘某甲以房抵债102万,剩余80万元刘某乙以无经济能力为由,不愿偿还。因被告刘某乙当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在穷尽执行手段后依法对该案进行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案件移交“两终”案件管理团队。
 
  神木市法院“两终”案件管理团队对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将过去一些由于技术不发达,执行过程中没有实施限高、限消等措施的案件进行逐步恢复,并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确保案件执行到位。
 
  该案顺利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便第一时间冻结被执行人刘某乙的银行卡,并对其实施“限高”等惩戒措施。被执行人刘某乙知道自己被“限高”后,急忙主动联系执行干警。随后,刘某乙将8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履行完毕,该案成功执结。
 
  【法官说】
 
  “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将面临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甚至拒执罪等法律后果。还是那句话,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郭岐川 刘永平)
责任编辑: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