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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实践基地在高西沟挂牌设立

来源:民生在线 作者:郭岐川 苗博 徐天保  发布时间:2023-04-19
摘要:4月17日,榆林中院在米脂县高西沟村挂牌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实践基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4月17日,榆林中院在米脂县高西沟村挂牌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实践基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高西沟村党支部书记姜良彪共同为“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实践基地”揭牌。市中院党组成员杨文清、米脂县法院院长姬治平等参加活动。活动期间还实地观摩了高西沟生态水保展馆、生态林等。
 
 
 
 
  高西沟村位于米脂县城东北20公里处,全村195户、600人,总土地面积4平方公里。从上世纪50年代起,为了甩掉贫穷落后的帽子,勤劳勇敢的高西沟人,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凭借满腔热血和一双铁手,战天斗地,征山治水,将一个荒芜贫瘠的穷山沟建成山清水秀的“陕北小江南”,创造了黄土高原生态治理的奇迹。并先后获得“国家水利风景区”“全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国家森林乡村”“中国最具魅力休闲乡村”等荣誉称号。2021年9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高西沟村考察时指出:“高西沟村是黄土高原生态治理的一个样板”,肯定高西沟村坚持不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时俱进发展农村事业,“路子走的是对的”。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依托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实践基地,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积极打造司法审判、司法生态修复、创新生态保护教育宣传、多元解纷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多功能平台,推进辖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协同共治,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影响一片”的示范引领效应,交出一份“含绿量”更高的环资审判成绩单,着力打造环资审判榆林品牌,为加快建设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郭岐川 苗博 徐天保)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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