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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德洋到榆林调研

来源:民生在线 作者:郭岐川 张娅  发布时间:2023-06-19
摘要:6月15日至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到榆林两级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在神木市人民法院锦界人民法庭调研)
  6月15日至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到榆林两级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在榆阳区综治中心调研)
  韩德洋先后到榆林中院、榆阳区法院、府谷县法院、神木市法院以及郭家伙场、黄甫、锦界人民法庭走访调研,实地考察了榆阳区综治中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修复基地,深入了解诉源治理、环境资源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应用、基层法庭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看望慰问基层干警。
  
 
  (在府谷县人民法院黄甫人民法庭调研)
 
  在座谈会上,韩德洋听取了榆林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工作汇报,对榆林法院取得的新成效、展现出的新气象予以充分肯定。
  
 
  (韩德洋讲话)
 
  韩德洋强调,要深入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深悟透做实这一思想作为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的看家本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在实践中自觉熟练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从中找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方法路径。要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现代化法院建设。
 
  要把源头治理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着力点、落脚点。人民法院肩负着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的职责使命,因此要从矛盾纠纷产生的源头着手,立足城乡社区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要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依法支持、确认、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和政府部门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问题,切实发挥司法在效力确认、法律指导、司法建议方面的保障作用,畅通诉调对接机制,与各部门共同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各地党委决策部署和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定位司法、谋划司法、推进司法,确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实现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系统梳理本地区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案件高发类型和重点领域,深入研究和分析类案特点、原因及解决对策,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进行报告,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动解决;对集中突出问题,要精准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司法建议刚性约束,不断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
 
  要立足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与时俱进,实现人民法院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的一支重要力量,要自觉把司法工作置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中去谋划和推进,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做到党和国家事业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要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立足本职岗位,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关系民生的“小案”抓起,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实干担当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榆林中院召开座谈会)
 
  榆林市委副书记李雄斌,市委政法委书记贺湘如,榆林中院院长吴小鹏参加调研。榆林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座谈会。(郭岐川 张娅)
责任编辑: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