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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法官依法善意执行 点亮癌症患者生命之灯

来源:民生在线 作者:雷晓妍 张艳芳  发布时间:2021-04-29
摘要: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雷法官办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雷法官办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市一名癌症患者,其银行账户被冻结10余万元,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解除了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
 
  被执行人胡某于2016年向陕西神木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5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届满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不予偿还。申请人诉至神木市人民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胡某履行部分后再未履行。2021年,案件移送至执行局,法院对胡某限制高消费,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胡某的银行存款10余万元。几天后,胡某持有自己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来到该院执行局,经了解,胡某患有甲状腺癌,医生建议尽快做手术,胡某与亲朋好友筹措治疗费用存进自己账户后,才发现账户被法院冻结,导致胡某无法在医院正常交费住院治病。为减少时间成本,法官立即与申请人的诉讼代理人赵某进行电话沟通,将胡某的病情告知申请人,赵某来到该院了解情况后对胡某的情况表示理解,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并解除了限制消费措施,胡某不胜感激。
 
  善意执行,法亦有情。法官应公平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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