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速裁庭王孝华法官6天审结一起拖欠3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原本怒气冲冲的业主放下成见,与物业公司达成合意。
2017年,原告物业公司为被告张某所在的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是在服务期内,被告张某的车在小区停车位里停车时前挡风玻璃被砸,而与物业公司沟通时物业并未做出处理,于是张某只能自己承担了这部分损失。自此,被告拒不缴纳物业费用,拖欠至今。原告物业公司将被告张某诉至神木市法院,要求偿还物业费。
了解案件后,王孝华法官搭建原被告沟通平台,耐心进行沟通。被告张某诉说对原告的抱怨和不满,物业公司亦承认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不足,同意减免部分物业费作为补偿。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场交付拖欠3年的物业费用,立案6天,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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