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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107)】刚柔并济维护法庭秩序 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民生与法 作者:郭美英  发布时间:2021-05-01
摘要:2021年4月1日,神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乔某诉苏某离婚纠纷一案。该院家事法庭于4月25日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原告不同意调解,要求开庭审理,后于4月27日组成合议庭对此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结束后,原告要求审判长当庭判决离婚并出具离婚判决
  2021年4月1日,神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乔某诉苏某离婚纠纷一案。该院家事法庭于4月25日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原告不同意调解,要求开庭审理,后于4月27日组成合议庭对此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结束后,原告要求审判长当庭判决离婚并出具离婚判决书。审判长在告知原告相关法律规定及法院审判流程后,原告当场情绪失控,开始大哭大闹,将手中的背包扔出去,把原告席上的物品打翻,随后坐在地上嚎啕大哭。法院工作人员劝说无果后当即叫来法警维持法庭秩序,而原告却冲出审判庭,扬言要跳楼,法警队两名同志迅速反应,将原告带回审判庭。在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耐心劝说安抚下,原告渐渐平复了情绪,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向法官及人民陪审员当面道歉。
 
  由于家事案件的特殊性,涉案当事人极易产生冲动、偏执、对抗情绪。此次事件我们采用刚柔并济的处置方式,既维护了法庭纪律和法律尊严,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又温和劝说当事人,打消一些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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