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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离开工地,我的案子就解决了,像我这样外出打工的人,往返一趟花费不少,还要少挣钱,法官通过微信调解,真是方便、省事啊”。一名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激动的在微信上对神木法院沙峁法庭刘法官说道。
王某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在外地建筑工地务工,由于工地忙,没法请假回去,且往返一趟再请假几天会更加重他的经济负担。面对该种情况,刘法官考虑到被告态度诚恳,且案件标的微小,事实清楚,且微信均系实名注册,当即决定通过微信调解。刘法官先通过电话录音确认了被告身份,其次通过微信、照片等进一步确认被告身份,然后通过电话录音与其沟通调解方案,通过微信文字方式与被告确认调解笔录内容,最后让当事人互加微信通过微信转账将案款当庭兑现,案结事了。
对于外地当事人来说,到庭应诉很大程度上会加重其诉累,增加诉讼成本,与司法便民相悖;对于法院来说,为简单案件大费周章也会浪费司法成本,降低司法效率。因此刘法官通过微信调解审结案件真正将高效司法、司法便民利民落实到了实处,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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