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神木法院开展“七月执行风暴”集中执行活动,此次活动提高了全社会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文书的意识,促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尤其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神木法院执行四庭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6月,高某驾驶车辆将豆某撞倒导致豆某受伤。经认定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协商未果,豆某诉至神木法院,经判决高某向豆某赔偿受伤治疗产生的费用,但高某在判决生效之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豆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在立案执行当日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督促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履行义务。三日之后被执行人主动和执行法官联系,经执行法官将情况说明之后,当日下午被执行人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并将执行费用全部缴纳完毕。次日,执行法官将全部执行案款支付申请人,申请人豆某收到案款再三感谢执行法官,声称“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没有法院执行不会这么快拿到赔偿款”。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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