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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普法宣传深入人心,高效执行速结案

来源:民生与法 作者:郭东 张婧英  发布时间:2020-09-16
摘要:2020年9月14日,榆林市神木法院执行二庭顺利执结了申请人任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被告高某于2017年11月21日与原告任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该房屋系被告高某向他人承租,租赁期限于2018年3月30日届满。原告与被告在明
  2020年9月14日,榆林市神木法院执行二庭顺利执结了申请人任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被告高某于2017年11月21日与原告任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该房屋系被告高某向他人承租,租赁期限于2018年3月30日届满。原告与被告在明知对方合同届满日期,还签订了租赁合同。后经法院判决后,限被告高某向原告酌情返还房屋租赁费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一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就确定了"柔性执法"的方式,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电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执行法官鉴于该案执行标的小,且被执行人比较年轻,通过电话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向其讲明不履行判决的后果。在长达一周的努力下,被执行人终于主动到庭,支付了全部案款。
  当今社会中,因缺乏法律素养而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形层出不穷,须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均受法律的规制与约束。因此司法部门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加强法律知识的科普,让更多人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为,从源头上避免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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