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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法院: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来源:民生与法 作者:杨占飞  发布时间:2020-11-03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各种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也在不断调整和发生变化,民事案件以较快速度增加,呈现出民事审判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类型复杂,审理难度加大等情况。本文以米脂县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民事审判的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各种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也在不断调整和发生变化,民事案件以较快速度增加,呈现出民事审判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类型复杂,审理难度加大等情况。本文以米脂县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民事审判的共性、民事审判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策及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探讨。

        一、队伍建设情况

        2018年以来是法院系统全面落实上划管理决定性时期,由于在改革的过渡期,一些配套性措施不能全部解决,故米脂法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新旧规定并用情况,依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管理政策。米脂法院内设机构8个,员额法官20名。近年来由于民事案件不断增长,占全院受理案件的50%以上,办理民商事案件的法官4名,审判法官压力很大,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米脂法院成立了速裁中心,增设1名员额法官办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

        二、民事审判案件情况

        2018年以来米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957件(2020年上半年),已审结2772件,审结率为93.74%,其中判决1264件,驳回41件,移送22件,撤诉526件,调解842件,调撤率为49.35%,司法确认77件。

         1、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情况

        婚姻家庭关系是基础社会关系,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当前,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关系不断演化,婚姻家庭关系也在经济与社会改革大潮的冲击下呈现日益复杂的趋势,给审理案件的法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特别是离婚案件的增多,婚前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分割关系、抚养关系等。为了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米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的规定及精神,结合司法实践和本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法官办案绩效考核办法,同时与县妇联签订了协议,要求在审理婚姻家庭关系案件时邀请妇联派人参加,妥善处理好每一起婚姻家庭纠纷,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18年以来米脂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97件,占民事收案数的13.42%,其中离婚纠纷363件、其它婚姻家庭纠纷34件。已审结379件,审结率为95.47%,其中判决189件,调撤175件,调撤率为46.17%。适用简易程序238件,占62.80%;适用普通程序141件,占37.20%。涉诉标的为550.78万元。

        2、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同类纠纷也是内容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系的方面部分都会引起纠纷,因而合同类案件占米脂法院受理案件比例较大,且逐年呈上升趋势,为了审理好该类型案件,米脂法院出台审委会会议纪要,要求所有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必须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公开审理,在处理过程中要坚持鼓励交易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法审慎认定合同效力;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解释合同条款、确定履行内容及权利义务关系,审慎适用合同解除制度,依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强化对守约者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提高违法违约成本,促进诚信社会构建。2018年以来米脂法院共受理合同纠纷案件2065件,占民事收案的69.83%,其中借款合同纠纷1398件、买卖合同纠纷150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5件、租赁合同纠纷24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9件、承揽合同纠纷10件、保险合同纠纷241件、劳动争议纠纷20件等,已审结案件1960件,审结率为94.92%,其中判决888件,调撤1011件,调撤率为51.58%。适用简易程序1635件,占83.42%;适用普通程序310件,占16.58%。涉诉标的为38177.71万元。

         3、权属、侵权及其它民事纠纷案件情况

         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近年来,在不断加强依法治国方略的大环境下,随之而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涌向法院,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法官压力增大,为了妥善解决好案件审理,米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加大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和向上级请示汇报制度,进一步提升干警执法能力;以预防并制裁民事侵权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民事纠纷,保护广大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以来米脂法院共受理权属、侵权及其它民事纠纷案件453件,占民事收案的15.32%,其中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案件34件、人身权利纠纷案件266件、其他侵权纠纷141件,已审结案件391件,审结率为86.31%,其中判决187件,调撤180件,调撤率为46.04%。适用简易程序328件,占83.89%;适用普通程序63件,占16.11%,涉诉标的为5045.35万元。

         三、创新工作

         2019年米脂法院经过多次多处调研,出台了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为此,该院与多方面调解委员会签订了委托调解协议书,将米脂法院登记案件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经调解能够达成协议的,米脂法院予以司法确认,实现了习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目的。为了方便群众,米脂法院将人民调解员邀请到米脂法院办公,为其提供工作场地和一定的办公经费,便于人民调解员解决纠纷。2020年上半年,共委托调解机构调解320件,诉前调解达成协议140余件,司法确认68件,使用线上调解达成协议27件,转入速裁程序解决180件。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四、存在的问题

        2018年以来,米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更加强烈,而少数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二是面对新形势下司法改革全面推进提出的新挑战,在诉前矛盾化解工作方面还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如全县推动机制没有落到实处、第三方调解机构配合不积极等情况,致诉前调解机构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大量矛盾纠纷涌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显,出现部分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够细致,有程序失误、卷宗整理不完善等情况。对此,米脂法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五对策与建议

        民事审判是民事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关口,关系到群众的安居乐业及社会稳定。民事审判工作处理的好与坏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保障,关系到信访、上访及执行问题。民事案件审判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民事案件处理好了,信访、上访就会减少,执行案件就会大幅减少。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高度重视,合理配置审判人员,充实民事审判力量。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改善工作作风,要加强对民事审判工作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法治教育以及思想道德建设、廉政建设,引导法官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法官运用法律、驾驭庭审、司法调解、判决说理等方面的能力。大力培养和充实民事审判队伍,充分挖掘内部潜能,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确保一线审判力量。要不断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办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法官,帮助法官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2、加强民事审判管理和监督,提高案件质效。要加强民事审判权的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纠错的意识。要重视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推行审务公开,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参加旁听庭审,提高公信度,接受社会监督。

         3、在诉前调解工作上继续下大力度,加大协调力度,配强调解队伍,争取诉前调解发挥作用,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中,做到理与法结合,法与情相通,情与理相融,因案而异,灵活调解,真正“调”出和谐,彻底“解”去纷争,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和背景,有的放矢地灵活运用调判结合的方式,努力寻找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觅求最佳的结案、调解办法,依法解决纷争,做到案结事了。

         4、加强调研和宣传报道工作。将宣传和调研工作全面抓,依审判过程为素材做好普法教育,同时让更多群众参与监督法院民事审判工作。

        (作者系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占飞)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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