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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赋能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山东寿光成功举办

来源:环境与法制专委会 作者:环境与法制专委会  发布时间:2025-10-30
摘要:国之大者,以农为本。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山东法院经验、探索法治赋能生态农业新举措,10月24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专业委员

 

     “国之大者”,以农为本。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山东法院经验”、探索法治赋能生态农业新举措,10月24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法治赋能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我国现代农业发源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隆重召开。国家主管部委、地方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及法治与生态智库组织代表齐聚一堂,共商为中国生态农业提供法治实践新经验与智力服务的新成果。

 

       本次研讨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指导,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为政策依据,聚焦山东省法院、潍坊市法院及寿光市法院高效能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典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研讨法治赋能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着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法治实践与智力服务成果。

 

    会议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派员出席并作指导;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专程到会看望与会人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委、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寿光市委、寿光市政府及寿光市法院,为会议提供了优质现场保障与宝贵实践经验。
 

 

    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与专家: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全国政协参政议政特邀专家,十二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石军;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董治良;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席,原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王秀峰;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中国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李文燕;中国行为法学会党总支副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法规室主任吴高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涛;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生态环境部法规标准司原司长别涛;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原主任王少南;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新华社北京分社原社长梁相斌;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全国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专家王伟;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谢玉红;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崔耀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勇;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成涛,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培锋;寿光市委书记李鹏,寿光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天宝,寿光市法院院长王永涛。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常静元,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研究》编辑部副总编韩天运,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敏啟,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专委会《环境法制网》副总编辛国利、高磊、王磊等也出席了会议。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天瑞重工集团董事长李永胜,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豪迈集团王钦峰受邀参会指导。此外,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新闻媒体记者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考察+经验交流+理论研讨”的形式开展。10月24日上午,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寿光市现代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寿光市人民法院及“蔬菜”专业人民法庭。通过沉浸式体验,大家亲身感受现代农业的飞速进步与巨大变化,直观看到人民法院高效能服务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辛勤付出与显著成效,纷纷表示“既接受了教育、开阔了眼界,也提升了站位,进一步增强了以法治赋能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定性”。
 

会议由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王少南主持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董治良、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席王秀峰、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涛、寿光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天宝分别致辞。

 

 

     ——董治良会长强调,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始终是国家基础性产业,地位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当前我国农业已进入全面绿色转型关键阶段,法治是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国农业看山东,山东农业看潍坊”,山东与潍坊不仅创造了闻名全国的“寿光模式”,更在司法机关高效能服务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前列,积累了新鲜经验、提供了生动实践样本,因此在山东潍坊寿光召开此次研讨会,探讨法治赋能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议题,兼具重要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王秀峰主席指出,推动法治赋能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是系统性工程,需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协同发力。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长期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全国性社团组织,自成立以来便将维护社会与公众环境法律权益作为核心职能,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之一,已有6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未来,联合会将与中国行为法学会持续发挥联系各方、汇聚专家、促进交流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法治赋能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吴兆祥庭长表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次日,大家齐聚齐鲁大地、渤海之滨的“蔬菜之乡”寿光,深入学习贯彻全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要求,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意义重大。山东法院、潍坊及寿光市法院在深化涉农环境资源与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农村生态产业融合、完善府院联动执行修复等领域积极探索、守正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可推广的案例与经验,生动诠释了人民法院在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责任与担当。相信通过此次研讨会,能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智慧,共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为法治赋能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涛介绍,山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大使命,坚定扛牢农业大省、粮食大省责任。2025年,山东夏粮单产达452.8公斤/亩、居全国第一,总产547.4亿斤、同比增加4.1亿斤(增量全国第一),农机装备总动力达1.2亿千瓦(全国第一)。山东法院构建“3+4+3”工作体系,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前三季度妥善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万件;以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打造“齐鲁青未了”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强化黄河流域生态安全、运行安全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先后审结全国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首例放射性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首例环评造假入刑案等重大案件,19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或年度优秀案例,48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3个案例成为指导性案例,2个案例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2个案例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收录。
 

 

     ——寿光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天宝提到,潍坊是中国农耕文明重要发祥地、农业产业化主要发源地,拥有全国首个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近年来,潍坊拓展创新农业发展“三个模式”,农业产业化成效显著:“十四五”以来,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增长30.9%、达1358.7亿元(稳居全省首位);29家企业、112家合作社入选全国500强(数量居全国地市第一);蔬菜、畜禽、花卉、农机、玉米5个产业规模超千亿,培育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98个,“潍坊农品”覆盖全国300多个大中城市,习近平总书记曾两次肯定“潍坊模式”“寿光模式”。作为“中国蔬菜之乡”,寿光现有蔬菜大棚15.7万个、种植面积60万亩,年产蔬菜450多万吨、年交易量900多万吨,是全国最大的蔬菜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标准集成中心、种业研发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2024年,寿光地区生产总值达1081.9亿元(居全省县域第4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8亿元(居全省县域第3位),规上工业营收2395.8亿元(居全省县域第3位),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944.4亿元(居全省县域首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勇,以《构建“3+4+3”工作体系、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题分享经验:一是做实环境资源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海事海商审判“三项审判”,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司法动能;二是抓好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业态新产业“四项重点”,统筹现代农业安全与发展;三是完善府院联动、多元化解、普法宣传“三项机制”,擦亮护农助农司法名片。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培锋,围绕《聚焦“三个模式”、强化司法赋能、依法护航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介绍举措:一是坚持“高位”赋能,打造农业产业化法治新高地;二是坚持“链式”赋能,构建涉农纠纷高效化解体系;三是坚持“联动”赋能,凝聚农业产业化发展合力;四是坚持“下沉”赋能,依法精准护航特色产业发展。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涛,结合《“专业审判+全面保护”、服务寿光蔬菜高质量发展》分享实践:一是打造“蔬菜”专业法庭,实施专业化审判;二是加强协作联动,实现全链条保护;三是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减少纠纷。

    会议以法治与生态农业双向赋能为核心,以山东省法院高效服务生态农业的实践经验为切入点,围绕党和国家最新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实务理论研讨,为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江必新同志发表《以法治赋能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主旨演讲,提出需重点把握“六个统一”:一是有法可依与有好法相统一,生态农业发展需健全法治体系,地方应主动探索适配本地生态特点的法规模式;二是法律实施与专业化、类型化相统一,生态保护需坚持高标准,同时遵循科学规律;三是严格执法司法与人本执法司法相统一,确保法律统一实施,提升执法精准度;四是公正执法与恢复性执法相统一,以严格执法为核心,兼顾释法与社会引导功能;五是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统一,强化风险预防与事后治理协同;六是法治赋能与科技赋能相统一,推动法治与科技深度融合,借助技术提升监管效能与合规指导能力。

 

     ——石军同志以《法治赋能生态农业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题作主旨演讲,提出推动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需深化法治实践:完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强化司法保障作用,繁荣农业农村法治文化,让法治精神植根乡村振兴沃土。具体而言,一是以法治奠定发展基石,用稳定制度预期构筑生态农业“安全空间”;二是以法治引领发展航向,用刚性规则约束划定绿色生产“生态红线”;三是以法治激活发展动能,用高效权益保障点燃科技创新“制度引擎”;四是以法治优化发展生态,用多元协同治理凝聚共建共享“社会合力”。

 

     ——孙佑海同志发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农业清洁生产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完善》主旨演讲,指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农业清洁生产制度,需以法律关系理论为指导:明确农业生产者、行政机关、社会公众等主体的权利义务边界,构建“权利有保障、义务有边界、责任可追究”的法治体系;细化技术标准、健全激励机制、兼顾区域差异,增强法律可操作性与适应性;吸收“寿光模式”等实践经验,实现“实践理性”与“规范理性”有机融合。
 

 

     ——别涛同志以《保护农业农村环境、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主旨演讲,回顾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历程与主要成就,分析当前面临的挑战,并结合农业绿色发展要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展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的发展方向。

 

 

     ——王伟同志发表《生态环境法典编撰中农业农村生态问题思考》主旨演讲,提出农业农村法治化建设是复杂系统工程:在“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业农村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深刻变化、法律关系更趋复杂,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化建设提出新要求。需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以凝聚共识、引领方向、确立原则、固化成果,通过法律实施强化国家意志与全民行动,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在会议总结中指出,本次研讨会的收获与启示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其一,会议恰逢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闭幕不久,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农业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入强大动力。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既是本次会议的重要内容,更是今后工作的重要指引,需把握精神实质、领会核心要义,结合实际转化为具体行动。

 

    其二,会议立足我国农业大国基本国情,紧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集思广益研讨法治赋能新成果,充分体现了参会单位与人员的政治定力,彰显了主动服务全党中心工作的政治觉悟。

 

    其三,会议注重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经验在基层,典型在一线”,选择山东寿光召开会议,一方面因山东、潍坊、寿光是中国现代农业发源地,创造了诸多引领全国的新鲜经验;另一方面,近年山东省法院在党委与上级法院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生态农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形成获党委与上级法院认可的成功经验。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山东法院生态司法实践符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四中全会精神,具有时代性与典型性,值得学习借鉴。

 

     其四,与会领导致辞与专家主旨演讲高屋建瓴,为法治与生态农业双向赋能提出新理念、新思路,将会议内容提升至新高度。实践证明,只有让理论扎根实践、实践反哺理论,才能释放二者协同合力,实现经济效益与法律效果“1+1>2”的相得益彰。

    

     其五,本次研讨会最终目的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利用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司法机关、法律智库组织,以及基层单位“政产学研用”的体制优势,坚持“实证研究—调研成果—深化研讨—转化利用”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山东、潍坊和寿光法院的实践经验,通过成果转化利用,实现价值的最大化,使其在更大范围内产生积极的成效,为中国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奉献力量!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专业委员会等专属学会,相继举办了“环境治理法治化与循环经济产业化高端论坛”“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化建设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论坛”“深化新时代山西生态司法模式研讨会”等,由于每次会议的主题聚焦国家中心工作,坚持实证调研为基础,突出典型经验示范引导,深化实务理论研究,注重成果转化运用,从而收到了“投入”与“产出”相得益彰的正向效益,发挥了中国行为生态法学智库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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